移民是指人群在地区之间的流动。
移民种类
维多利亚3中有两种移民。
- 市场内移民是两个在同一市场的地区之间的人群的流动。人权法律决定了谁可以在市场里移民,自由人(无移民控制)、非受歧视人群(移民控制)或者不可移民(关闭边境)。根据两个省份的当地基础设施和市场接入度等因素,每周能够移民的人数不尽相同。
移民吸引力
哪种人群从某个地区迁入或迁出,取决于每个地区的移民吸引力(Migration attraction)。
移民吸引力主要取决于地区内人群的平均生活水平,并受到各种因素修正,如人口过剩/不足,失业/可用工作等。移民会从移民吸引力较低的地区流向较高的地区,差值越大迁移人口越多。
移民吸引力数值随以下因素变化:
因素 | 影响因子 |
---|---|
每点平均生活水平 | +2 |
每10k就业机会 最大200k |
+1.5 最大 +30 |
每10k自给建筑岗位 最大600k |
+0.5 最大 +30 |
每10k失业人口 最大500k |
−1 最大 −50 |
地区没有人群 | +100 |
此外,很多地区特质和其他修正也会影响移民吸引力,一般为上表各数值之和的乘数。例如,青草运动法令可以通过花费 权威力为该地额外 +50%移民吸引力。
对于市场内移民,若当前地区某个人群在当地受歧视,且在目标地区接纳度更高,则移民吸引力会针对该人群 +50%;此外,若目标地区是对应文化的文化本土,移民吸引力会额外 +20%。
歧视
- 主条目:文化#歧视
歧视也影响移民。在某个地区受到歧视,并有机会移民到另一个不受歧视的地区的人群将更积极的移民,当然前提是他们有想要移民的潜在经济原因。这通常发生在多个国家共享一个市场,其中一个国家具有更自由的公民权和宗教法律时。
歧视也有可能产生相反的影响:已经享有完全公民权的人群只有在处于相当严峻的经济困境中时,才会考虑移民至不能享受完整公民权的地区。如果人群无论移民至市场中的何处都会受到歧视,他们往往会坚守自己的文化本土。
移民目的地
当某个文化的动乱到达一定的阈值时,将有可能在世界上某处产生一个移民目的地,这将在一个特定地区设置一个标志,在有限的时间里将吸引大量的该文化移民前往该地区及邻近地区。当某个文化的人群拥有较低的生活水平和较高的识字率时,移民目的地更有可能生成,特别是当该文化的人群普遍处于饥荒之中时。
移民目的地的选择基于一系列因素,包括该地区的移民吸引力、该文化在该国是否受到法律歧视,以及是否有一条合乎逻辑的“路径”能够使得该文化的移民能够从他们的家乡前往目的地(如贸易路线)。一个国家获得移民并不是因为其具有任何天生的优势——美国更容易获得移民,是因为其拥有工作机会和土地,以及自由的公民权法律,而不是因为它具有内置的移民吸引力奖励。
移民制度
- 参见:人权法律#移民制度
移民制度是一组规定国家移民立场的法律。例如,一个国家可以选择促进人口从其已整合地区迁移至其殖民地,为其制造业吸引其他国家的技术工人,而另一个国家则可能更倾向于尽量减少所有移民(包括外部和内部),以保持其对人口的铁腕控制。